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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分类: 法律知识  时间: 2021-04-14 17:31:58  作者: 优尔吧 

2018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自即日起执行,并同时废止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将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泉湖镇(花寨村、沙滩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424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银达镇(怀茂村、怀中村);总寨镇(西店村、沙格楞村、单闸村、总寨村、双闸村、清泉村、店闸村);上坝镇,金佛寺镇;清水镇;下河清乡。

补偿标准:水浇地:3916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西洞镇(新东村、新西村);银达镇(谭家堡村、杨洪村、明沙窝村、黑水沟村、六分村、关明村、西坝村、南坝村);三墩镇;丰乐乡;东洞乡;铧尖乡。

补偿标准:水浇地:3608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黄泥堡乡。

补偿标准:水浇地:31160元/亩

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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