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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国有土地使用权维权起诉状该怎么写

分类: 法律知识  时间: 2021-04-26 00:52:43  作者: 优尔吧 

虽说每位土地使用者手中都持有土地使用权的凭证,但这并不能完全的规避土地使用权侵权行为的发生。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故而当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那么侵犯国有土地使用权维权起诉状该怎么写?都有哪些维权依据?下面幼儿园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侵犯国有土地使用权维权起诉状该怎么写

土地租赁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XXXXXXX电话:XXXX

原告:XXX,男,汉族,1XX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XXXXXXX。

被告:XXX,男,汉族,住址:XXXXXXXXXX。电话:XXXX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确认二原告XXX与被告XXXX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无效;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在我们没有参与的情况下,我们的父亲自作主张把属于我们父子三人共同承包的耕地租赁给被告,与被告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该土地租赁合同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特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确认我们父亲与被告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无效。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国有土地使用权维权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每位公民所拥有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容他人的侵犯,侵犯国有土地使用权也是不允许的。如果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发生后难以协商解决的话,作为被侵权者就可依法起诉来维权。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幼儿园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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